由于认识角度和理解的不同,不同学者对公共关系这个概念产生了不同的定义。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著名的公共关系学者莱克斯·哈罗(Rex Harlow)博士就搜集到472个公共关系的定义。公共关系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职能说/管理说
这类定义主要从公共关系的应用功能和作用来认识,阐述它的基本特征。强调公共关系在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中担当着管理职能。
比较著名的是莱克斯·哈罗博士所提出的定义: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2]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同样认为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职能,其定义是: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功能,它具有连续性和计划性。
(二)传播说
这一类定义则强侧重于公共关系的传播属性,认为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与公众的一种传播沟通方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著名的公共关系学专家弗兰克·杰夫金斯(Frank Jefkins)和美国学者约翰·马斯顿(John Marston)。他们强调的是公共关系的手段,把“传播”作为公共关系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
(三)传播管理说
“传播管理说”是将“管理说”和“传播说”相结合,强调公共关系是组织的一种特定的传播管理行为和职能。公共关系专家詹姆斯·格鲁尼格(James Grunig)认为:“公共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传播管理。”
(四)咨询说
这类定义侧重公共关系的决策和咨询功能。最有代表性的是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于1978 年发表的《墨西哥宣言》:“公共关系是一门艺术和社会科学。它分析趋势,预测后果,向机构领导人提供意见,履行一系列有计划的行动,以服务于本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利益。”
(五)关系说
这类观点认为“关系”体现公共关系的本质属性,公共关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正确认识公众关系、处理公众关系是开展公共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公共关系先驱爱德华·伯内斯(Edward Bernay(英语:Edward Bernay))曾说:“公共关系是一种处理一个组织与公众或者是决定该组织活力的公众之间的关系的职业。”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公共关系教授蔡尔兹(H.L.Chils)认为:“公共关系是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统称,这些活动与关系都是公众性的,并且都有其社会意义。”
(六)形象说[2]
通常情况下组织的公共关系活动都是为了获得公众的注意、赞赏和支持,因此公共关系最终的目的是塑造组织的良好形象。“形象说”认为“公共关系是组织为了塑造良好形象,通过传播沟通手段来影响公众的科学和艺术。”
(七)协调说[2]
“协调说”认为公共关系主要是协调组织与公众之间的社会关系,“维持企业的盈利性和社会性平衡就是公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