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畴:
1. 不能出示有效质保凭证及发票,或质保凭证及发票因涂改、破损无法正常识别或与产品不符。
2. 电脑部件上所粘贴的条形码或易碎标签破损、缺失或与主机不符。
3. 因使用不当或意外因素造成产品损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i) 计算机病毒、操作失误、进液、划伤、LCD屏漏液、破裂、搬运、磕碰、不正确插拔、异物掉入、鼠害、虫害等。
ii)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请参见<电脑使用注意事项>)
iii) 因事故、滥用(包含超出工作负荷)误用造成的损坏
iv) 因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的损坏
v) 因安装及使用非标准扩展功能卡造成故障或损坏
4. 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脱色、磨损和消耗(如:外壳、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5. 因擅自拆机修理或改装造成故障或损坏。
6. 非紫光计算机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且该备件未从紫光计算机或紫光计算机指定经销商处购买。
7. 产品可以不间断或无错误地运行。
8. 数据丢失或损坏。
9. 经销商承诺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和赠品,由经销商负责服务。
10. 机器外观有非正常损坏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水灾、台风、雷击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